新华社客户端天津1月29日电(记者马博文)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获悉,自2026年2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向武清区和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下放商品房销售许可、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
2024年12月1日、2025年6月1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先后向蓟州区、西青区下放了商品房销售许可和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下放以来,工作稳妥衔接,有序开展,得到企业和群众的认可,为推动改革工作提供了经验。
此次向武清区和宁河区住建委下放商品房销售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房地产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两区更好履行房地产市场管理职责,提高行政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据武清区和宁河区人民政府申请,按照“成熟一区,下放一区”的原则开展商品房销售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工作。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办事窗口设立、人员配备和培训考核、系统升级改造、软硬件设备配备等已全部准备到位,同时,市区两级健全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确保商品房销售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相关事项下放两区住建委后,两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项目可以就近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前期物业管理备案、预测绘成果备案等事项,老百姓也方便就近申请商品房销售许可等事项的信息公开。
武清区和宁河区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商品房销售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后,一定坚持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政策统一、要件统一、程序统一、审核标准统一的原则,确保商品房销售许可审批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