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数据局联合制定印发《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标志着我市自2023年启动的“信用代证”改革进入3.0阶段,改革深度和服务力度取得全新突破,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再添新动力。
从2023年至2025年,我市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改革举措,完成了三次重大升级,实现了从经营主体到自然人、从重点领域试行到高频领域全覆盖、从本地应用到跨省互认的跨越式发展,显著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这成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2025年我市“信用代证”改革全面深化。在3.0阶段,专项信用报告内容显著扩容,在原有信息基础上,新增行政强制、刑事裁判等内容,报告的权威性与完整性显著提升;数据标准实现统一,明确四大类58个数据项的规范,为跨部门、跨区域互认奠定基础;应用场景广泛拓展,新增公共管理、市场交易领域及第三方评估、尽职调查等社会化场景,让报告的实用性进一步增强;创新引入信用承诺机制,允许特殊主体通过承诺办理业务,并建立“承诺—履约—监管”闭环管理机制,有效破解服务中的堵点;区域协同取得突破,率先实现京津冀晋四地在17个领域的专项信用报告互认,企业只需一键操作,即可获取跨省通用的信用报告,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区域实践范例。
截至目前,天津市专项信用报告累计下载量已超7000份,替代各类证明超16万份,为企业办事节省时间11万小时。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紧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持续深化“信用代证”改革,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强化区域协同、推进数据共享,让信用真正成为企业和市民“可变现”的无形资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信动能”。(记者 陈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