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户口簿,仅凭身份证即可办理,5月10日,婚姻登记开启“全国通办”。虽然是周末,不打烊的我市部分婚姻登记部门迎来“幸福第一单”。
当日,有很多非天津籍的新人穿着白纱裙和白衬衫,冲着新政实施的第一天,尝鲜体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从“往返老家”到“十分钟领证”,在和平区婚姻登记处,一对新人告诉记者,以前,听身边的外地人讲述为了办结婚登记还要请假、舟车劳顿,现在轮到自己,赶上好政策不需要回老家拿户口簿,拍照、复印全由工作人员协助,真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
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无论户籍是否在天津,都可以在天津任意一个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再提交户口簿,婚姻登记更加便捷高效。10日上午,滨海新区、和平区、河东区等8个区级婚姻登记处对外办公,210对新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其中,双方均非天津籍的29对新人享受了“全国通办”政策红利。为确保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工作顺利实施,各级婚姻登记机关提前调配工作人员、配置智能设备、升级改造婚姻登记系统和预约系统。同时,深化结婚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等工作,为群众提供结婚颁证仪式和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倡导文明婚俗新风,构建和谐家庭关系。
除了通报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实施首日情况,市民政局还就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群众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回应。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具体受理范围是: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都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也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可以在任一有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只需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对当事人来说,需要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精简了,办理婚姻登记更加便捷了。在证件齐备、材料准确、核查一致的基础上,婚姻登记机关将为双方办理婚姻登记。
“新政实施后,无论新人在何地工作生活,都能‘就地成家’,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韩雯)